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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註冊計劃
一. 目的
二. 註冊導師申請資格
三. 制度
四. 手續
五. 註冊導師之權利與責任
六. 導師守則
   
一. 目的
 
1.
培訓本地導師及提高教學水平。
2.
改善及交流教學方法及內容。
3.
提供最新的資料或教學法以便增加導師的訓練知識,提高訓練質素。
4.
培養更多合球導師成為教練。
   
二. 註冊教練申請資格
 
1.
持有香港身份証之香港居民 
2.
年滿十六歲或以上人仕
3.
本會會員
4.
獲得總會認可之導師証書後一年內向總會登記並進行 8 小時實習
5.
註冊是否被接納,均會於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
6.
註冊後必須嚴格遵守「裁判執法及職員工作守則」各項規則。
   
三. 制度
 
項目  事項
1. 有效年期為 2 年 ( 在實習後完成註冊開始計算 ) 。
2. 必須在有效年期之內進修教練訓練班。
   
四. 手續
 
1.
費用全免(但必須為本會會員)
2.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証明文件郵寄或親交本會辦理。
 
  請按此下載導師註冊申請表
   
五. 註冊導師之權利與責任
 
 
  導師之權利:
   
1.
獲取有關合球資訊
2.
可於學校或其他組織內執教,但必須列明個人身份為註冊導師。
 
  導師之責任:
   
1.
遵守導師守則
2.
保持總會及個人之健康及專業形象
   
六. 教練守則(資料來源: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之教練守則)
 
1.
對待每一運動員為獨立個體,幫助運動員發揮天分
2.
提倡公平競賽,尊重他人及接受其體育項目所釐定的規則條文及精神
3.
充實有關教練的新知識,提高個人水平
4.
確保運動員有一個安全的訓練及比賽環境,運動器材及設施達安全標準
5.
確保訓練及比賽符合運動員的年齡及體能
6.
讓運動員明白運動的益處,並鼓勵終身參與運動
7.
避免過度訓練運動員,並維持運動員的興趣及提升他們對運動的熱愛
8.
以身作則,不可粗言穢語
9.
避免作出騷擾及歧視行為,包括性騷擾,種族及傷殘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