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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員註冊計劃
一. 目的
二. 制度
三. 申請資格
四. 申請手續
五. 註冊記錄員之權利及義務
六. 記錄員守則
   
一. 目的
 
1.
培訓比賽記錄員及提高比賽記錄水平。
2.
改善及交流比賽記錄方法。
3.
提供最新的資料或記錄法,提升記錄員的知識,提高比賽質素。
4.
培養更多合球愛好者成為 記錄員 。
   
二. 制度
 

1.

級別暫定為: 1. 記錄長 2. 記錄員 

2.

學員完成本會 記錄員訓練,並於 一年內完成 8 小時實習,可獲 得總會認可之記錄員証書(有效年期為 2 年),並可註冊成為本會註冊記錄員。

3.

記錄員必須每年參與 「 溫故知新工作坊 」 以延續証書有效期。

4.

記錄員必須在証書有效年期之內參與比賽記錄工作方可繼續註冊及晉升。

5.

經驗豐富及記錄良好之註冊記錄員可獲晉升為記錄長。

6.

經驗豐富及記錄良好之記錄長,將有機會獲本會提名出席國際比賽為 Jury 。

   
三. 申請資格
 

1.

年滿十六歲或以上之本會會員 

2.

持有香港身份証之香港居民

   
四.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証明文件、身份証、相片,郵寄或親交本會辦理。

2.

費用全免

   
五. 註冊記錄員之權利及義務
 

1.

獲取有關合球比賽記錄資訊。

2.

可於比賽任職記錄員,身份為註冊記錄員。

3.

有機會晉升為記錄長及有機會獲本會提名出席國際比賽為 Jury 。

4.

註冊後必須嚴格遵守「記錄員工作守則」各項規則

5.

註冊是否被接納,均會於兩個月內以書面通知

   
六. 記錄員守則
 

1.

保持總會及個人之健康及專業形象。

2.

提倡公平競賽,尊重他人及接受其體育項目所釐定的規則條文及精神。

3.

充實有關記錄員的新知識,提高個人水平。

4.

執行職務時以禮待人,不可粗言穢語。

5.

避免作出騷擾及歧視行為,包括性騷擾,種族及傷殘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