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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合球總會裁判制度
一. 中國香港合球總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培訓合球運動裁判人才,提高合球運動裁判之技術水平,促使合球運動競賽順利進行,從而訂立運動裁判制度。
二. 各級裁判之基本條件:
本會會員、年滿十六歲、對合球運動有興趣、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熟識合球運動規則及裁判技術。
三. 裁判員之分級:
分為實習裁判、一級、二級、三級及國際裁判五級。除國際裁判由國際合球總會(IKF)頒發外,一概由本會頒發及依例晉升。
四. 合球裁判員等級評定及晉升辦法:
1.
實習裁判 晉升 一級裁判
「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結業之學員,經考試合格及獲得本會裁判小組提名,即成為「實習裁判員」。實習裁判員執法滿指定實習場數,表現良好,經本會裁判小組審核通過,可註冊成為「一級裁判員」;
2.
一級 晉升 二級 / 二級 晉升 三級裁判
一級或二級裁判員執法滿指定場數,表現良好,可獲裁判小組考慮提名晉升,經小組審核(須接受最少兩場執法評核)通過,即成為二級或三級裁判員。
3.
各級晉升之要求:
要求
實習裁判晉升一級
一級晉升二級
二級晉升三級
年資
一年
三年
裁判部份
10場雙區
10場雙區
20場雙區
計算方法:
雙區賽事-最少6場
單區賽事-最少4場、最多12場  (4場單區=1場雙區)
助理裁判-最少2場,最多6場 (2場=1場雙區)
(二級晉升三級者:上述場數以雙倍計算 )
備註:
實習裁判可以本會球隊練習時的練習賽作實習
雙區賽事:最多2場(以時間計算,每場1小時,每次執法以15分鐘為一個單位)
單區賽事:最多4場,每場最少10分鐘
記錄部份
4場雙區
4場雙區
4場雙區
必須懂得電腦記錄法
計算方法:
最多8場單區(4場單區=1場雙區)
4.
可書面通知本會停止註冊;
5.
任何理由停止註冊一年或以上之裁判員,必須再次參加本會舉辦之「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經考試合格及實習滿指定場數,方可獲得原有資格;
五. 每年舉辦至少一次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授課內容須包括:
國際合球規則、裁判法、記錄法、判例分析、裁判職責及場習等
六. 每年舉辦至少一次「溫故知新研習會」,內容包括規則和裁判法重溫、規則修訂及新規則等,本會註冊裁判員必須出席。裁判員若因合理事由無暇出席「研習會」,必須於最少一星期前以書面通知本會,否則可被拒繼續註冊。若連續缺席兩次「研習會」,則須重新參加「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註冊獲得原有裁判員資格。
七. 裁判員申請註冊須知:
1.
必須為本會會員;
2.
只接受本會認可裁判員之註冊申請;
3.
每年十一月會以書面通知辨理下年度註冊申請;
4.
可書面通知本會停止註冊;
5.
任何理由停止註冊一年或以上之裁判員,必須再次參加本會舉辦之「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經考試合格及實習滿指定場數,方可獲得原有資格;
6.
註冊是否被接納,均會於兩個月內以書面通知;
7.
註冊後必須嚴格遵守「裁判執法及職員工作守則」各項規則。
八. 裁判員獎懲辦法:
1.
必須為本會會員;
2.
只接受本會認可裁判員之註冊申請;
3.
每年十一月會以書面通知辨理下年度註冊申請;
4.
可書面通知本會停止註冊;
5.
任何理由停止註冊一年或以上之裁判員,必須再次參加本會舉辦之「合球裁判員培訓課程」,經考試合格及實習滿指定場數,方可獲得原有資格;
6.
註冊是否被接納,均會於兩個月內以書面通知;
7.
註冊後必須嚴格遵守「裁判執法及職員工作守則」各項規則。
九. 本裁判制度實施辦法經執委會通過後始得實施,修正時亦同。
 
 
裁判執法及職員工作守則

裁判員、助理裁判員、計時員及記錄員均為合球比賽中不可缺少之一員,必須熟悉規則,對工作充滿熱誠及有良好的工作態度。以下為荷蘭國際裁判Prof. Wim Dirksen 所提倡好裁判的八個標準,各裁判及工作人員應加以參考:
1.
Consistent 判決一致
2.
Socially 富社交能力
3.
Resolute 判決堅定、清楚明確
4.
Firm to stress 沉著、冷靜,能承受壓力
5.
Fair 公平
6.
Self-confidence 自信
7.
Alert 警覺
8.
Happy 心景愉快

另外、各工作人員守則如下:
一. 裁判員
必須熟讀規則及裁判法;
必須穿著整齊裁判服裝(本會指定裁判上衣,黑色短褲及運動鞋)及帶備用具準時到達比賽場地(最少比賽前十五分鐘);
到場後應檢視場地和器材,並與其他職員及球隊人員溝通;
比賽時所作出的判決必須清楚明確,哨音有力宏亮,讓場內及場邊人員清楚知道你的判決;
裁判員可用言語與球員作有限度溝通,讓球員了解你的判決、預防犯規發生及避免影響比賽流暢度;
保持與助理裁判員及記錄檯眼神交流,必要時可停錶作出溝通;
  比賽後檢查記錄表及核實簽署,事後作自我檢討及評估;
  裁判員在場上有最終決定權,但亦必須尊重其他比賽中的有關人員(包括助理裁判員、計時記錄員、教練及球員)、避免有批判的心態、以理性而柔和的態度及化解糾紛的方式去處理事情、一切依據規則去判決及以公平愉快的方式順利完成比賽為首要目標。
 
二. 助理裁判員
必須熟讀規則及裁判法;
必須穿著整齊裁判服裝(本會指定裁判上衣,黑色短褲及運動鞋)及帶備用具準時到達比賽場地(最少比賽前十五分鐘);
到場後應協助裁判員檢視場地和器材,並與其他職員及球隊人員溝通,多加注意裁判員預先指定的工作;
比賽開始時應示意在場中間的裁判員記錄檯已作好準備,可以開始比賽;
比賽中攻守轉換時應先快速到達進攻邊,觀察是否有犯規發生;
留心記錄檯鳴笛後之訊號,有需要時以手號協助通知裁判員;
  應輕輕地提醒裁判員未有留意的事項;
  可對所有犯規作舉旗判決,但若裁判員已知悉並示意繼續作賽,助理裁判員應將旗放下繼續比賽,不應強硬地要求裁判員對你的舉旗作出判決,裁判員在比賽中有一切最終決定權。但若該次犯規屬嚴重甚或行為不當而裁判員並未發現,則應保持舉旗,待裁判員見到時再向其交代情況。
 
三. 記錄/計時員
比賽前(最少十分鐘)應盡快召集比賽球隊,填寫出場名單;
比賽鳴笛開始前須確定出場球員號碼;
比賽進行中確切記下必要的記錄(入球、犯規及替補等),盡量避免出現錯誤;
如有球隊要求替補或暫停,應在裁判員於下一死球鳴笛後立即鳴笛示意給裁判員知道;
應該時刻注意球場內的情況,不應讓無關的事情分神,除必要的溝通外,盡量避免交談或作不適當的言論,亦不應無故離開記錄檯;
勿讓非相關工作人員坐在記錄檯,甚至處理記錄檯工作;
  如大會使用體育館中央電子計時及記錄系統,應於比賽前盡早熟習操作。
 
──中國香港合球總會二零零五年制定──